(略) 电力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CZB-HJ-F*F) (略) 电力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略) 电力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电力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1.2采购人: (略) 电力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现需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通常内容为协助聘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3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电力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地点: (略) 电力分公司。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法律服务项目案例(以合同为准);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无 3.3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时间: 从2023年9月7日12:00起至2023年9月10日18:00(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通过“采购执行-我要参与”栏目获取。对于划分标段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要求慎重选择标段,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采购文件免费,需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在获取时间截止之前下载文件,超时文件将无法下载。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联系咨询。 5.6 其他要求: 无 6.响应文件的递交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9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逾期未上传或未完成上传的,平台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并自动关闭递交通道;未按指定方法上传的响应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响应文件的加密和上传。 7.谈判方式和地点登录“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在线等待谈判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协会”(**)、“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电力分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 (略) 详细地址: (略) 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楼15层 联系人:韩少华 李昇 陈春梅 李玉华 李继桃 电话:0351-* 电子邮箱:*@*63.com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章)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