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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计生委,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委属有关单位,各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 根据市纠风办、市信访办关于进一步整合本市监督投诉资源,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级,便捷、高效的监督投诉渠道的要求精神,现将 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受理监督投诉电话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7月1日起,原市卫生局纠风举报投诉电话(62893278)、原市卫生局信访电话(63237907、63292341)改由12320统一受理。 二、2013年7月1日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上级部门监督投诉电话62893278、63237907、63292341,统一更改为“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投诉电话:12320”。 请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将以上更改情况,传达至所辖单位及区域内(三级医疗机构除外)的驻沪部队医院、企业职工医院、民营医院。 三、为确保监督投诉渠道的畅通,市卫生计生委设置2个月过渡期(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过渡期内62893278、63237907、63292341与12320并用,8月31日后62893278、63237907、63292341停用。 四、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主管单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凡接到由12320转来的监督投诉电话,要按规定认真做好登记、核查、处理、反馈、整改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处理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6月1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