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联系电话:0996-5624728 传真:0996-5624726 负责人:王勇 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内设机构: (一)治安管理大队 1、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和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2、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查处的对策; 3、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4、做好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的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指导基层派出所开展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6、指导派出所开展社区警务、等级评定、枫桥派出所创建等工作; 7、指导派出所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负责查处违反户政管理的案件,负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人口统计以及全县征兵政审工作; 8、做好民爆、烟花爆竹等重点要素管控,保安员服务管理、“低慢小”飞行器地面管控和防御以及全县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工作, 9、指导基层派出所业务,督促贯彻实施上级和领导下达的任务,收集信息,解决、协调工作中存在问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负责人:徐圆 电话:0996-5610770 (二)交警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交通处罚; 3、受理群众求助,及时妥善处置群众反映的路面各类交通违法问题; 4、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6、接受交通事故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规范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和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行政、刑事案件的侦办和移送起诉; 7、依法对全县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8、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堵截逃犯及其犯罪嫌疑人;救助受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遇险的人员。 负责人:韩树坤 电话:0996-5622501 (三)出入境管理大队 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熟练掌握各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条件、审批办法和工作程序。解答群众咨询,全面、准确答复、对职责以外的咨询,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指导申请人完备手续;对依法不能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法律文书。受理、审批公民出国申请;受理、审批公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受理、审批公民出入境证件的换发、补发、加注和变更;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负责遣送违法外国人。 负责人:于诚 电话:0996-5622099 (四)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科学技术。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信息,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受理全县四乡三镇一场的“八类严暴”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系列案件、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反诈中心承担全县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工作,包括案件办理、研判和抓捕、线索核查、预警劝阻、反诈宣防。 负责人:周传明 电话:0996-5626015 (五)经侦大队 负责对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特点、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持续组织开展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面向企业及其经营者的法治宣传,继续组织开展“5.15”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助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制度举措,提升普法效率效果。 负责人:巴特熬其 电话:0996-5626015 (六)禁毒大队 负责辖区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承办县禁毒办的日常工作,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的动态,研究制定打击对策。 负责人:吕奕静 电话:0996-5626015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