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满足《经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具体明确如下:
(一)个人申报:是指具有广西行政区内户籍或者居住在广西行政区内的个人。申报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且商标海外使用补助的个体工商户,需持有广西行政区域内登记的营业执照。
(二)非个人申报: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注册或登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三)奖励项目应由第一权利人作为申报人。
(四)通过区外单位推荐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包含有广西区内专利权人的,由广西区内的专利权人作为申报人。
(五)获得广西专利奖的项目,由申报广西专利奖项目的第一申报人作为申报人。
(六)《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2目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第(三)项第1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保护中心、行政裁决试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第2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第(四)项第1目等由该市、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申报人。
二、申报事项
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支持范围,且未获得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的事项。
三、支持标准
(一)支持事项按《经费管理办法》相关支持标准执行。
(二)“获确定为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并通过验收的”为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的事项,支持标准50万元/家。
四、集中申报时间
申报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8日。申报人应当根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申报。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由申报人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目录—广西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scjdglj.gxzf.gov.cn/)
六、申报程序
七、相关链接
(一)广西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系统:
http://scjdglj.gxzf.gov.cn/
(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czt.gxzf.gov.cn/zfxxgkzl/zcwj/gfxwj/t16360631.shtml
如需了解申报广西知识产权奖励项目相关情况,请联系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科,联系人:马剑鹰,联系电话:0779-3966398;商标地标监督科,联系人:周立平,联系电话:0779-39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