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中小型企业,雇员年龄16-60周岁; 保险期限:1年销售范围:中国大陆(除港澳台)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 纸质保单保险责任:请阅读《雇主责任险适用条款》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保障范围
1.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材料费、急救车费; 2.住院期间的床位费、取暖费、空调费。 保险人支付的本款项下的赔偿金额以保险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限。 保险责任请参考《雇主责任险适用条款》,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特别提醒: 1. 企业必须全员投保,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 2. 投保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企业行业仅限: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零售业以及商业服务业。所投保雇员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其他行业可咨询我司销售人员或柜面客服,或拨打95511转人工服务进行线下投保; 3. 每个企业仅限购买一份,多投无效; 4. 若投保企业过去1年曾发生过雇主责任险赔案,且1年内累计赔案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同时赔付率(赔案金额/本次投保方案的保费)超过100%的,请您咨询我司销售人员或柜面客服,或拨打95511转人工服务进行线下投保。 隐私保护声明: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我们不会提供给任何未获授权的第三方。投保须知 网上投保方便快捷,只需三步流程,帮您买到你想要的保险。
1 填写投保信息 2 确认信息和金额 3 在线支付 投保人声明: 1每次事故每位雇员医疗费用免赔额为100元,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95%给付医疗保险金; 2雇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持续5天以上,从第6天开始给付误工津贴,50元/人/天,每人每次以90天为限,累计不超过180天; 3保险期间内每次事故限额为投保人数*每位雇员身故、伤残保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累计限额为投保人数*每位雇员身故、伤残保额; 4高空作业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许可证。 5本保险记名承保,以保单中的雇员清单作为理赔依据。 6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公司对于超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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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主责任险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1.被保险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企业,是为企业转嫁应承担的员工意外以及职业病费用的风险;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为企业员工,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后无法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主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福利; 2.保障内容不同 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雇员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或由于工作导致的职业疾病,同时可扩展非工作期间内的意外保障; 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雇员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包含职业病保障; 赔偿责任不同: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承担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责任,但仍有部分工伤赔偿责任需要用人单位自身承担(包括误工费及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雇主责任险可以赔偿雇主对雇员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以免除雇主后顾之忧。 用人单位申领工伤保险金的次数同时也反映该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可能会招致相应的行政处罚。雇主责任险赔偿与劳动安全记录无关,且理赔程序相较工伤保险基金申领程序简单、快捷。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您需要变更、增加或减少雇员,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到投保时填写的常住城市门店办理 • 变更雇员:(1)有已签章的《雇主责任险变更申请书》,含变更前后的雇员姓名、证件号码及职业类别的被保险人变更清单;(2)投保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保险单正本;(4)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增加雇员:以上材料均需要,并需要准备增加被保险人的相应保费。注:增加雇员的生效日期通常为保险公司收到批改申请的次日零时,具体以批单载明生效日期为准;增加雇员后人数仍需满足“最多可同时为300人投保”的投保需求; • 减少雇员:以上材料均需要,同时还要提供收款账号资料(开户名称应与投保人名称一致)。注:减少雇员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按人数、时间比例、每人年保费计算应退还保费;减少雇员后人数仍需满足“被保企业必须全员投保,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的投保需求;已发生身故、残疾事故的雇员不得退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