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检查,若条件、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则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若条件、材料符合受理标准则进入受理环节。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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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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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许可的建议并提请审查决定;对于不符合许可要求的情况,作出相关建议并提请审查决定。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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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在办理时限内,经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根据审查建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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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许可证照。
打印相关证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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