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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7-02 08:55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2 次
蚌埠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LD202500317

 

高新区绿地世纪城小区业主来电反映:高新区凯盛科技园(未有环评报告)每天不定时排放气体,只要刮东风(上风口)小黄山公园附近会有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希望部门核实处理。

 

高新区

 

大气

 

经查,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15。现有六个项目,分别为: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期《大型建材装备生产线项目》、二期《大型建材装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三期《低温余热发电与环保脱硝装备项目》、四期《工业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五期《中国凯盛科技园喷漆房项目》均进行了立项并按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六期新增的《光伏新能源玻璃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70条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企业生产过程主要废气是挥发性有机废气,废气处理工艺为“过滤棉+干式过滤器”+“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经对绿地世纪城小区东侧及厂区周边巡查,暂未发现刺鼻气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显示,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有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近期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再行检测。

 

部分属实

 

达标排放。

 

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

 

WX202500271

 

高新区八里沟秦集段秦仁路以西,原来八里沟常年有水,周边庄稼灌溉用沟里水,现在不知道沟上游几乎断流没有水流,不知道上游什么问题。

 

高新区

 

 

八里沟发源于禹会区三尖塘村,流经禹会区、高新区。信访件中提到的八里沟秦集段秦仁路以西属于禹会区和高新区交界处。经现场查看,目前八里沟上游主干道来水正常,河道内及相关支流有水,暂未发现断流情况。反映的无水可能与前期降水少、天气干旱影响有关。

 

部分属实

 

确保百姓农业生产要求。

 

加强八里沟高新段日常管理,确保满足周边农业生产要求。

 

 

 

3

 

WX202500269

 

固镇县224省道固镇徐店至何集段路面改造扬尘严重污染,望领导积极现场勘察,严查路基改造工程项目部,安排多洒洒水,不要给老百姓带来危害。

 

固镇县

 

大气

 

关于“固镇县224省道固镇徐店至何集段路面改造扬尘严重污染”问题。
经调查核实,固镇县S224徐店至何集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固镇县杨庙镇境内,起于固镇县徐店村,与崇文大道平面交叉,沿S224现有老路升级改造,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沿线经张洪村、余王村、马路西、陆集村、陆郢村后营组,至何集终止,终点位于固镇县与怀远县交界处,路线总里程约10.944公里。施工单位为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于2025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25年6月18日,现场核查人员对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杨庙镇陆集村南侧租用了一块面积为7.52亩的场地用于消解石灰和堆放材料。检查当天场地内堆放的消石灰和原材料未进行覆盖,且场地未设置有效围挡,导致扬尘问题严重;由于天气炎热气温高,改建工程施工沿线因洒水不足,导致车辆通行时扬尘严重。同时检查发现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渣土露天堆放在沿路两侧,未进行清理和有效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投诉反映内容属实。

 

属实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针对该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蚌埠市固镇县交通运输局向施工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对租用场地增设围挡,及时对堆放材料进行有效覆盖,对施工沿线道路每天不少于4次的洒水降尘处理,同时对清理出来的渣土及时进行清理转运,对暂时无法清理转运的渣土进行有限覆盖,消除扬尘污染隐患。预计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整改。

 

 

 

4

 

LD202500316

 

固镇县杨庙镇乔店村村民乔某某养殖牛场,牛粪乱排且村内有一个废弃养猪场,粪便未清理,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希望部门核实处理。

 

固镇县

 

大气

 

1.关于“固镇县杨庙镇乔店村村民乔某某养殖牛场,牛粪乱排”问题。
经调查核实,乔某某养殖牛场已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固镇县笑口常开家庭农场。2025年6月18日,现场核查人员对该家庭农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家庭农场建设了一个养殖大棚,养殖肉牛12头,属于非规模养殖户。现场检查发现该家庭农场大棚旁存在少量粪污,并且有粪污漫溢情况,大棚南侧20米林地内露天堆放少量牛粪,面积约6平方米,投诉情况属实。
2.关于“村内有一个废弃养猪场,粪便未清理,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调查核实,废弃养猪场负责人为乔某好。2025年6月18日,现场核查人员对该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建设一个养殖大棚,大棚内无养殖痕迹,据该养殖场负责人介绍,该养殖场于2020年左右就已经停止养殖,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养殖大棚内和周边存在粪便未清理情况,也未发现存在养殖异味,投诉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妥善处置养殖废弃物,避免异味扰民。

 

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已要求固镇县笑口常开家庭农场对大棚旁漫溢的粪污和露天堆放在林地内的牛粪进行清运,同时配套建设堆粪场和化粪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弃物经收集后妥善进行处置,避免畜禽养殖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预计2025年7月15日可以完成整改工作。

 

 

 

5

 

LX202500026

 

关于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老山村老山新村小区南门有个大垃圾场,里面有上万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垃圾,严重影响我们居民生活,都不敢开窗户,商铺生意受到影响,车辆装卸货物石子都是灰,里面都是白色垃圾、玻璃纤维等垃圾,有臭味。此处是去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导的问题,半年之久了,请督察组到我们小区商铺、住宅楼,了解实际情况。我们是居民区怎么能建在离我们这么近的地方建垃圾厂。请尽快迁移搬离我们小区。

 

龙子湖区

 

大气

 

2025年6月18日,龙子湖区安排李楼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该暂存点堆放的装修垃圾约15000吨,不含生活垃圾等其他垃圾,已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主要来源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高新区、禹会区应急处置的装修垃圾,现场无明显异味。目前,该暂存点临时用地批复已于2025年6月1日到期,按照临时用地批复要求,期满后1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并经相关权利人同意后,申请市局验收。

 

部分属实

 

完成场区内堆放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尽快消除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

 

1.向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限期清理“散乱污”企业的交办通知》,要求属地政府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对该暂存点装修垃圾分选设备进行拆除;
2.已召开华通固废环保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并形成《华通固废环保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备忘录》,正在按照备忘录开展整改工作。

 

 

 

6

 

WX202500268

 

蚌山区宝龙空中别墅小区院子从东到西短短200米,却有三个(原来是4个,倒闭一家 )饭店烟囱直排小区院内 全市罕见 多次跟物业协调无果。

 

蚌山区

 

大气

 

蚌山区宝龙空中别墅小区院子内现有两家商户(原有四家,倒闭两家),非投诉人反映有三家;正在经营的两家店铺均有营业执照,其中岭南蛋匠餐饮店有油烟净化设备但无清洗记录;猫丫米餐饮店无油烟净化设备。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猫丫米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并登记;岭南蛋匠餐饮店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并登记。

 

1.要求猫丫米餐饮店10天内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并登记;
2.要求岭南蛋匠餐饮店7天内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并登记。
蚌山区将督促两家店铺尽快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加强巡查。

 

 

 

7

 

LX202500028

 

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和航苑路交叉口处,经常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就地放置高音喇叭噪声影响生活,售卖瓜果等物。公安部门多次执法,多次拨打12345和110情况好转,但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建议禁止在经营时把高音喇叭就地放置播放,可以分步骤采取以下措施,1.说明情况,告知禁用。2.收缴继续使用高音喇叭不听劝阻的(可归还)。3.多次不听劝阻的可实行相应处罚。

 

蚌山区

 

噪声

 

蚌山区涂山东路和航苑路交叉口南侧有流动商贩售卖瓜果,存在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现象。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警示牌安装到位,加强巡查。

 

1.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流动商贩进行劝离;
2.制作警示牌,告知此处禁止占道经营以及噪音扰民;
3.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重点时段重点管控。
警示牌已于2025年6月20日制作完成,因近日暴雨天气,待天气好转后立即安装到位,同时安排执法人员继续加强巡查。

 

 

 

8

 

LD202500326

 

淮上区沫河口镇大李村村民在生态园承包土地种植玉米,从生态园附近沟渠(只有一条)取水用于灌溉农田,导致种植5亩地玉米死亡且水质发黑浑浊,已有两个多月时间,希望部门核实沟渠被污染问题。

 

淮上区

 

 

1.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淮上区沫河口镇大李生态园内承包土地种植玉米,从生态园附近沟渠(只有一条)取水用于灌溉农田,导致种植5亩地玉米死亡且水质发黑浑浊”问题。经核查,大李村境内灌溉沟共有两条,分别是十五号沟、十六号沟,水源由北淝河水经石王地下涵进入大李村,全村所有农田灌溉均来自这两条沟,此前从未接到任何群众反映水源导致农作物死亡问题。沫河口镇也有其他村庄农田灌溉使用北淝河水,均未发现任何问题。2.关于投诉人反映的“玉米死亡已有两个多月时间”问题。大李村生态园内共有土地约4000亩,现有玉米约1500亩,经现场查看,玉米长势良好,未发现任何死亡现象。且该镇5月底才开始收割小麦,6月初开始秋种,收割小麦后种植玉米,不存在反映人所讲的已有两个多月时间。因此,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加强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农田生产、水系灌溉情况。

 

1.持续加强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农田生产、水系灌溉情况,提高知晓度。
2.持续加强沟渠清沟沥水,加强对镇域内沟渠巡查检查,及时清沟沥水,保证沟渠畅通,防止出现淤堵情况,保证农作物生产安全。

 

 

 

9

 

LD202500330

 

五河县双庙镇邓圩村新希望六和牧业养猪厂距离沱湖不足一米,在2024年7月4日第一次排放污水和猪粪到沱湖,2024年7月20日第二次排放污水和猪粪到沱湖,臭味难闻,并造成水源污染,导致60亩地的螃蟹死亡,向派出所和12345反映未解决,向环保部门反映检测沱湖水质无问题,现要求部门核实处理,并赔偿追究法律责任。

 

五河县

 

 

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邓圩猪场位于五河县双忠庙镇邓圩村,(坐标:117.819693,33.288543 ),占地面积约346亩,法定代表人是徐某某,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相关手续。
6月18日现场查看,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邓圩猪场距离沱湖最近直线距离约1.7公里,距离诉求人的螃蟹养殖塘最近直线距离约1.1公里,通往沱湖的沟渠位于螃蟹养殖塘东侧,养殖塘使用围堰进行封堵,该沟渠是用于农田排放雨水使用,现已干涸。
2024年7月30日五河县公安局双忠庙派出所接到李某某报警称“在双庙镇胡集邓圩养猪场,因养猪场污水排到我的螃蟹池,导致螃蟹死亡,发生纠纷,需要处理。”民警现场查看,有两名工人正在船上打捞塘里死去的部分螃蟹,出警人员在现场周围未发现养猪场排污水的情况,现场无法判断螃蟹死亡原因。经调阅2024年7月份信访卷宗,未接到关于邓圩猪场排放污水到沱湖的相关投诉,并且沱湖湖区国控断面7月份水质达标。

 

部分属实

 

杜绝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邓圩猪场非法排放污水。

 

1.由双忠庙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依职责将加大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邓圩猪场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2.鉴于螃蟹死亡发生在去年7月份,目前,相关部门无法判断死亡原因,针对信访人提出的赔偿事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0

 

WX202500272

 

怀远县荆山镇荆芡乡下洼郢村民周某某将从外面捡来的垃圾堆放在自家院内且常期无人打扫管理,造成很大气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怀远县

 

大气

 

2025年6月18日,经现场核查,该户院内堆放有生活杂物和生活垃圾,散养牲畜粪便。院内居住人为白乳泉街道荆芡村村民周某某,无子女,独居,据周围邻里口述疑似精神失常,父亲去世,经常与母亲、哥哥吵架,哥哥周某涛也无法和他沟通。街道工作人员告知周某某环境不卫生,有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组织人员帮助其清理时,周某某表示因为家中养有一只羊,几只鸡、鹅、狗等牲畜,有粪便导致异味,有时间自己会清理。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院内清理干净,异味不扰民。

 

1.由怀远县白乳泉街道负责,与群众耐心沟通,引导周某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生产生活应尽量减轻对他人的影响,处理好邻里矛盾。(立行立改)
2.由怀远县白乳泉街道负责,督促周某某清理卫生,如不及时清理则组织社区志愿者帮助清理。(2025年7月15日)

 

 

 

11

 

WX202500270

 

位于怀远县龙亢镇新街村项桥乡307线北侧的蚌埠星宸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招牌名为星宸废品打包站。)经营场所未做防渗,废水处理措施,严重污染地下水,未做防尘,严重污染空气,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不符合规定,希望有关部门核查此公司是否有相关资质,本人从事自媒体工作,在自媒体了解到此公司环保不符合,不具备开设废品回收站条件,本人会跟踪监督,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落实回馈。

 

怀远县

 

 

1.蚌埠星宸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8QFD862K)位于怀远县龙亢镇新街村项桥乡307线北,法定代表人葛某某,该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物品(废塑料、废纸、废铁等)回收、人工分拣、打包,无破碎、清洗等生产工序。
2.2025年6月18日,经现场核查,该废品打包站与周边居民区最近距离为30米,而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线内,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不符合城镇规划,不具备开设废品回收站条件。经营场所地面未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回收物品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措施,无淋溶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污染地下水风险;废品打包作业、搬运环节无防尘设施,对空气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场地清理完成,恢复土地使用性质。

 

由怀远县龙亢镇人民政府负责,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督促企业立即清理厂区内废品,将土地恢复原有使用性质。(2025年7月30日)

 

 

 

12

 

LD202500320

 

1.怀远县河溜镇河溜村徐塘组南侧,很多年前建的草厂,按规定是对国家电厂送草料,但负责人用粉碎机私自粉碎秸秆向外地出售给养牛的企业,厂区距离村庄只有20、30米左右,粉碎秸秆时粉尘污染严重,机器噪音扰民。
2.该草厂原批准建5亩左右的厂房,但现土地被侵占约180亩,存在骗取国家资金建厂房的情况,今年占地面积又扩大,多次反映未解决,希望部门核实处理。

 

怀远县

 

大气

 

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草厂现状为河溜镇河溜村传奇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位于怀远县河溜镇河溜村翁庄组 97号,收储中心负责人为翁某某,主要从事农作物桔杆收贮及揉丝加工。该收储中心钢结构大棚分别于2018年、2024年由怀远县传奇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中钢结构大棚用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
2.投诉反映“按规定是对国家电厂送草料,但负责人用粉碎机私自粉碎秸秆向外地出售给养牛的企业,厂区距离村庄只有20、30米左右,粉碎秸秆时粉尘污染严重,机器噪音扰民。”问题。2025年6月18日,经现场核查,大棚内堆满草捆约2800吨,由于今年小麦秸秆含水量偏大,堆场负责人在大棚北侧租用了临时露天堆场(超出批准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约41亩),堆有约2000吨小麦秸秆,堆垛距离最近的房屋有50米,东侧收储大棚距离居民区最近约102米。秸秆购销属于市场行为,没有规定秸秆必须要销往国家电厂,因光大生物能源(怀远)电厂收储草捆价格低,运送困难,该合作社在大棚东侧加工车间建设秸秆揉丝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核查时没有进行生产,大棚内散落有秸秆揉丝过程中产生的碎秸秆,地面未硬化有积尘,厂房未密闭,存在粉尘扰民现象。
3.投诉反映“该草厂原批准建5亩左右的厂房,但现土地被侵占约180亩,存在骗取国家资金建厂房的情况,今年占地面积又扩大,多次反映未解决,希望部门核实处理。”问题。2025年6月18日,经现场核查,该收储中心钢构大棚设施用地分别于2018年10月备案确认(备案号:蚌怀设农地备〔2018〕105号),面积为0.6426公顷(9.639亩),2024年11月12日备案确认(备案号:怀河设农备〔2024〕007号),面积为0.6153公顷(9.229亩)。目前建设总面积约9000平方米,只有6000平方米大棚有过资金补贴,符合发放要求,之前也并未收到相关投诉反映骗取国家资金问题。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清理露天堆放的秸秆,噪声扬尘不扰民。

 

1.由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负责,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督促该秸秆收储中心加强日常管理,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秸秆加工过程中粉尘有效收集;秸秆揉丝车间采取密闭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夜间生产。(2025年7月15日)
2.由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负责,怀远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压实秸秆堆场管理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督促该秸秆收储中心立即对秸秆收储大棚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清理散落秸秆和积尘,并采取洒水保洁等抑尘措施。(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3.由怀远县河溜镇人民政府负责,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督促该秸秆收储中心尽快处理露天堆放的秸秆,尽快还原租用的超占土地。(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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