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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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2 12:59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经研究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新  娜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高明博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3.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务公开工作和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4.协调各处室、所属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一)办公室组成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主  任:高明博

副主任:吉艳敏

工作人员:王猛、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

(二)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对领导小组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3.组织编写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

5.负责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协调,落实工作部署要求;

6.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7.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等;

8.履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信息公开平台的主管职责,指导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发布工作;负责监督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9.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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