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大禹街道办、社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企业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安排,《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打折扣、搞变通、落不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在三大攻坚战中暴露出来的担当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肃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七个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 打折扣、搞变通、落不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延川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教办发〔2019〕2号)要求,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主线,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打折扣、搞变通、落不实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稳中求进、突出主线、守住底线、把握好度的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和“六稳”工作部署,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突出整治政治站位不高、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贯彻落实不力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发展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脱贫攻坚领域工作劲头下降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任务中表态多、调门高,不担当、不作为,打折扣、搞变通,行动少、落实差,不扎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全力冲刺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1.坚持稳中求进、突出主线、守住底线、把握好度,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和“六稳”工作部署,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确保完成生产总值增长9.0%,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和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统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2.加强税收政策辅导宣传,加快财政收入入库进度,完成地方财政收入增长9.4%目标。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税务局,协税护税相关部门和镇街 3.做好“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和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不方便的问题,确保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达到95.1分以上。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 4.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转型升级、全域旅游、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突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成长性好、低耗能、无污染的财源型项目,实际引进内资25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5.全力推进77个重点项目,加快落实各类项目建设条件,抓好已开工建设的43个重点项目,全力推进34个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加紧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最大能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永坪镇、文安驿镇,县住建局、交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教育科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6.紧盯全年新增“五上”企业17户目标,坚持“个转企”和“小升规”工作思路,做好“五上”企业摸底、培育和入库工作。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县经发局、住建局、房管办、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二)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7.坚持老园改造和新园建设并重的思路,挖改老园1万亩,新建园2万亩,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大土地流转,持续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 牵头单位:县苹果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8.调整优化设施大棚种植结构,引进优良品种,扩大绿色蔬菜种植规模,消灭大棚撂荒现象,不断提升大棚生产效率。 牵头单位:县蔬菜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9.推进标准化养殖,大力发展壮大以肉牛为主的养殖业。 牵头单位:县畜牧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10.切实加强枣园管理,彻底清除枣疯病树,鼓励支持县域农产品加工合作社、龙头企业流转枣园,建立精深加工生产线,开发枣醋、枣酒、枣汁等高附加值产品;与大型超市、营销平台建立供销合作关系,提高红枣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牵头单位:县红枣办 配合单位:大禹街道办、延水关镇、乾坤湾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11.积极发展核桃、小杂粮、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中药材办、蔬菜办 12.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新增一批“三品一标”认证产品。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13.突出道情、民歌、剪纸、布堆画、大秧歌、红枣等文化元素,结合旅游景区景点布局,不断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创新推出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推进旅游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永坪镇、文安驿镇、乾坤湾镇、贾家坪镇、关庄镇,县文旅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 (三)多措并举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14.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放在首位,保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全面完成123户376人脱贫任务,贫困发生率降低至0.8%。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八办三组”各成员单位 15.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农村“三变”改革,建立健全集体产权制度,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多渠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16.提高移民搬迁安置房的实际入住率,加快安置点产业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配合单位:县移民办 17.严格执行农村道路、饮水工程、电力设施、村卫生室、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配合单位:县交运局、水务局、卫健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18.加强工作指导考核,着力整治扶贫领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从全力抓减贫向防返贫和巩固提升成果转变。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八办三组”各成员单位 (四)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9.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主要河流水环境保护,严禁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河道。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20.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确保清涧河王家河国控断面、永坪川河、文安驿川河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县水务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21.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22.严禁县城、永坪镇区和文安驿镇区居民燃烧非指定煤种和燃杂燃非,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永坪镇、文安驿镇、社管中心,县能源服务建设中心 23.严格管控道路、建筑施工扬尘和餐厨油烟,确保全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00天。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4.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破坏植被行为严格规范采石活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25.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现状,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科学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26.严格落实禁采区和禁采期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大禹街道办、延水关镇、乾坤湾镇 (五)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7.积极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范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潜在风险。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8.严格控制财政债务风险,重点对县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等进行审计。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财政局、交运局、经发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 29.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盘活处置国有资产、财政债权清理等方式筹措资金,持续稳妥化解债务存量。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 30.坚持问题导向,夯实信访工作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杜绝发生进京、赴省、赴市参加规模性聚集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牵头单位: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教育局、卫健局、住建局等部门 3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2.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业各个环节监管,确保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33.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切实加强维稳、综治、反恐防暴、禁毒等工作,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六)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34.城镇新增就业7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积极开展苏陕劳务协作,培育本地劳务公司,不断规范劳务输出。积极有效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全年发放创业就业贷款不少于1300万元。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35.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坚持划片入学,均衡配备师资力量,进一步化解“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配合单位:永坪镇、文安驿镇 36.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建医疗集团,建立县镇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完成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强化县镇村三级中医网络建设,全面提升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公共卫生防控覆盖面,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37.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38.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政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幸福互助院10个,新增养老床位150张。完成殡仪馆与公墓建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39.摸清县内退役军人情况,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完善优抚安置政策。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打折扣、搞变通、落不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督查室,县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局,各镇街、社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统筹整改措施落实推进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检视问题等重点措施衔接起来,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并于11月15日、12月15日分别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要根据整治工作安排要求,持续跟进督促、检查,查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整改成效,以及是否存在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情况。县政府办要针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问题交办,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镇街解剖督导,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在三大攻坚战中 暴露出来的担当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延川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教办发〔2019〕2号)要求,现制定贯彻落实政府工作在三大攻坚战中暴露出来的担当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问题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主线,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暴露出来的担当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的问题,找准切口,真改实改,攻坚克难,巩固检验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聚焦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识不到位,底线思维树立不牢固,政治责任和担当不力;发现、化解风险能力比较弱,反应迟钝、处置不力,面对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面对危机不敢挺身而出、面对关键问题不敢拍板决策等问题进行整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摒弃“急于发展”思想,做到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彻底杜绝盲目举债“铺摊子”, 严格控制债务增量。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2.加强与中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中省转贷新增债券发行时间及额度等相关信息动态,争取新增一般债券;及时与省相关厅局对接,争取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和城乡供水专项债券。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3.协调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土地出让收入,不再安排新项目,全部用于偿债支出。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4.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全县国有资产底数,掌握国有资产数据信息,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合理处置闲置国有资产,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效益。 牵头单位: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5.压缩预算单位办公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今后每年公用经费预算在上年度基数上缩减10%用于偿还融资贷款利息。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6.县财政要根据新增财力情况,每年从预算中安排新增财力的50%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7.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严密防控民间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8.严格落实债务风险防控和处置化解责任,构建纵向至底、横向到边的防控责任体系,实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政府举债终身负责制度、债务问题责任倒查机制、政府债务化解奖励激励制度和政府债务化解专项督导机制,着力构建债务风险防控和化解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9.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可能引发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事项和重点人员,逐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切实将信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牵头单位: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0.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源头监管、卫 生防疫等工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1.以“五项攻坚行动”为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地毯式”检查,重点加大对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和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漏洞的摸排整治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查出的 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二)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脱贫攻坚查摆问题,特别是在思想认识、攻坚责任、工作措施、任务推进、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1.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准落实后续扶持措施,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夯实贫困人口脱贫基础,实现脱贫退出村村过硬、户户稳定,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和实现全面小康的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2.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中央成效考核,中央巡查,国家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反馈的问题,找准病根,靶向施策,坚决真改实改。特别是对移民搬迁后续产业就业配套慢、宅基地腾退慢、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扩大移民搬迁对象范围、小额信贷逾期不还、互助资金逾期、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不及时和机制不健全、兜底保障比例过高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有计划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整改一项、消号一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严肃 处置虚假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3.全面对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再排查,逐户分析产业发展状况,坚持“四个一”产业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贫困户高质量中长期产业项目,确保产业户有长期稳定收入。同时,进一步完善产业扶持资金使用办法,采取“以借代补、以借代奖”的方式,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中长期稳定脱贫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4.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搬迁建设任务,确保2019年底前,搬迁群众100%入住。坚持长短结合、种养结合,重点发展贫困搬迁群众参与度高、受益程度高的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确保每户至少参与一项脱贫产业、有一人稳定就业、有一人掌握一至两项脱贫发展技能。全面推进安置区水、电、路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社区化管理工作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入学、就医、养老保险等社会政策衔接工作。按照“腾空、回收、拆旧、复垦”压茬推进的步骤,积极开展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对搬迁群众在迁出地的宅基地、承包地、承包林等进行确权,明确相关经营权和经济权益,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5.全面加强基础设施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路养管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加大养管资金投入,实行农村公路企业化管理、专业化养护、机械化施工、市场化运营的管理模式,保护好扶贫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量化赋权”工作,严格落实各镇街的主体责任,水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以及供水企业、村组的运行管理责任,不断探索全县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新模式。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不断提高农村用电质量。大力开展网络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全县电信普遍服务工作。通过提供完善的网络基础,积极推动农村电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网络应用。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6.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整合民政、医疗保障和扶贫等部门政策资源,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得病”,坚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服务,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的流动医院服务模式,为农村常住人口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7.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提升控辍保学工作水平,做好贫困、残疾、留守、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服务和关爱保障工作,对不能入校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落实送教上门措施。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力度,及时补充基层专业教师,确保教育扶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8.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与民政低保制度相衔接,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救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9.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下足绣花功夫,对全县在册的117户357人产业类贫困人口,对症下药、精准落实产业、就业帮扶等各项措施和扶持政策,确保2019年全部脱贫;对在册的602户1184名兜底类贫困人口因户因人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2020年全部脱贫;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已脱贫的6517户20565人,进一步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措施,确保政策针对性和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0.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推进比责任落实、比尽锐出战、比精准举措、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三比一提升”行动,进一步查遗补漏、补短强弱,推动政策再完善、措施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大清零”、数据信息“大清底”、脱贫攻坚政策“一口清”行动,持续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措施扎实、结果真实,确保脱贫退出“村村过硬、户户过硬”。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1.加强督促检查。结合脱贫攻坚各阶段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力度,对问题整改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漂浮的有关人员,坚决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三)聚焦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不到位,重发展轻保护观念未有效扭转,责任没有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部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散乱污”企业及环保督察整改“一刀切”等问题进行整治。深查细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的担当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的具体表现,一项 一项抓好整治。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污染防治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切实抓在手里,放在心上,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各项治理措施,确保打赢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 坚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2.严格按照中、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加快实施“一河一策”,动态管理“一河一档”,并建立全县河湖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发布河湖管理保护信息;督促镇村两级河长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将所管辖河道的污染防治任务、措施和责任 划片包段,落实到人。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3.坚决夯实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至少排查检修一次,并建立排查检修台账,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确保所有项目稳定正常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4.紧盯市河长办《关于印发2019年水资源、水环境、水污染、水灾害问题整改清单的通知》(延市河长办发〔2019〕3号)反馈我县的33个问题和《关于印发2019年“四水同治”工作任务的通知》(延市河长办发〔2019〕4号)下达我县的67项工作任务,主动认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5.通过依法依规清理取缔、整合搬迁和提升改造等综合施策,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对不具备提升改造的“散乱污”工业企业,按照“两断”(断水、断电)、力争“三清”(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镇街,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6.按照《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及限养区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限养区和非禁养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排查畜禽养殖禁养区环境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 处理和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7.围绕PM10、PM2.5全面达标这一目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严格管控施工扬尘,严格执行“禁土令”。尤其是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周围的新建沟三馆一院、关家沟棚改拆迁等工程施工场地以及过往工程车辆,要严格落实抑尘、 降尘措施,确保不影响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8.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要求县城规划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所有露天烧烤摊点全部要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并在指定区域内集中经营,否则坚决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9.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定期开展复检复测,严控无组织排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0.利用好煤改气成果,禁烧有烟煤,做好气代煤、电代煤的清洁供暖工作。县城、永坪镇区和文安驿镇区的居民用块煤、锅炉用沫煤全部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煤种,定点销售。同时,加大对燃煤销售、使用环节的检查和管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 和使用不合格清洁煤行为,不断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1.严格对照省市“黄标车”淘汰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查处淘汰力度,淘汰任务上不封顶。规范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回收和拆解工作,确保淘汰车辆就地拆解,严禁回流市场。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经发局、交运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延川分局 12.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 止秸秆、地膜等焚烧。杜绝使用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 质燃料。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 13.继续开展采矿采石、旅游开发等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采矿采石活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实行封山禁牧,在封山禁牧区域内严禁放牧,严禁毁林开荒,严禁非法砍伐林木、侵占林地,严禁毁林采种、非法采脂剥皮、挖根和乱挖野生苗木,严禁非法狩猎和野外用火,严禁非法采石、采矿和取土,严禁损坏、移动生态建设标志和设施。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4.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督导企业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程“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逐步恢复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5.配合省土壤详查工作组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完成调查企业名单的核实、补充与增减。对发现的土壤污染问题要建立详细台账,列出问题清 单,逐一销号整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6.以土壤详查结果为基础,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计划,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同时,已经完工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进行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7.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环保主体责任,督促油气开采、石化、煤炭、医疗、汽修等行业将产生的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持续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巩固“清废”工作成果。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18.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尤其是针对存在监管职责交叉或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突出问题,必须抓早动快、及时跟进,要敢于动真碰硬,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始终 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延川县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中暴露出来的担当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汉武任组长,副县长白小平任副组长,各镇街、社管中心,县委督查室,县财政局、扶贫局,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分类推进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检视问题等重点措施衔接起来,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参与单位要对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并于11月15日、12月15日分别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要跟进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部门负责人严肃追责。县政府办要加大问题交办力度,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入重点部门、镇街解剖督导,查责任落实、查工作措施、查整改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延川县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根据县政府党组《关于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决政府系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政府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想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为全县27个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要解决业务政策不熟悉、执法标准、程序、要求生疏等导致不会执法的问题;自信不足、缺少担当等导致不敢执法的问题;得过且过、存在老好人思想等导致不想执法的问题。 (一)执法不严格。行政执法中对执行规定打折扣、不作为,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行政执法中不履职、不正确履职,该报告的不报告、该执行的不执行、该移送的不移送;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二)执法不公正。行政执法中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标准不一、显失公平、公正,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不力、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执法程序不严、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廉洁。行政执法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五)执法不文明。法律意识淡薄,行政执法中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动员。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氛围,形成群众关心参与、部门主动融入,齐心协力抓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执法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和行政执法卷宗,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三)深入调研督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听汇报、查阅卷宗、调查走访等形式开展督查,对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四)严格问题整改。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将自查阶段尚未整改到位和督查调研反馈交办的问题一并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到位,及时上报销号。 (五)持续巩固提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尤其是对整治过程中已经整改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真正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依法行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颢担任,副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杨延峰担任,成员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执法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集中的方面着手,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重点检查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扎实开展问题整改。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具体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县政府党组《关于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决政府系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畅、相互借调和拉用人员、机构改革撤并人员调整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未经审批随意雇佣临时人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建设一支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干部队伍。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对象 (一)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整治对象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单位调整未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人员。 2.机构改革撤并调整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人员。 3.未经批准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工作人员借调及借调至外县的工作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未经审批擅自雇佣的临时工作人员。 5.其他违反人事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10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照各类整治对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照工资发放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逐一核实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情况,重点针对组织任命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未办理手续人员、借调人员。经组织任命的,必须在自查自纠阶段办理人事、工资转移关系;借调人员未经审批的,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前全部返回原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系统内进行借调,确需借调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被组织任命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参照《延川县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县属国有文化企业流动暂行办法(试行)》执行。三是各单位认真梳理临时雇佣人员信息,规范雇佣程序,对未经审批程序擅自雇佣的临时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四是机构改革撤并人员调整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人员要及时办理。五是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其他违反人事管理工作的问题也一并进行整改。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于11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办公室)。 (二)实地督查阶段(11月10日-11月15日)。抽调组织、编办、人社、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若干督查组深入到各单位进行督查核实。督查组在单位自查自纠落实的基础上:一是针对组织任命的人员,在人社、编办、财政三个台账上进行比对核实。二是借调和临时雇佣人员督查采取查姓名、查身份证号、查编制、查人事关系、查在岗情况、查审批手续(同意借调或雇佣临时人员的批复件)。三是随机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检查情况是否真实。在查清问题的同时,将问题反馈所在单位,限期逐条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 (三)整改处理阶段(11月15日-11月25日)。督查工作完成后,督查组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审定意见进行整改:一是在自查自纠阶段未办理人事、工资转移关系的组织任命的领导干部,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由所在单位负责追缴其未办理工资转移手续期间多领取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上缴县财政部门设立的专户(以下简称上缴专户),将缴费凭证原件报人社局办公室备查。逾期不上缴的,由财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从原单位经费中抵扣,并追究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的责任。二是未经审批在单位之间相互借调的人员,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前仍未返回原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追究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为完成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临时、重大、复杂的专项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借调,待工作完成后返回原单位。三是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前未按照审批程序履行雇佣审批手续、又不清退临时人员的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责令该单位将发放给临时雇佣人员的工资如数上缴专户,并将缴费凭证原件报人社局办公室备查。逾期不上缴的,由财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从该单位经费中抵扣,并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政法系统、城建规划、投资评审、新闻媒体、重点工程建设、镇(街道)等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确需雇佣临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审批规定要求雇佣临时人员。严禁雇佣临时人员单位隐瞒雇佣临时人员情况,督查发现雇佣临时人员单位发生冒领空饷现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督查发现单位存在“吃空饷”现象的,按照《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汉武为组长,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机关事业单位为此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把这次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肃纪律。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拖延专项整治工作,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数据。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人事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及负责人、当事人,要从严追究责任。 (三)密切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核实各镇街、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人员所占编制;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和工资关系。各部门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要加强沟通,严格按照方法步骤,扎实推进专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狠抓落实。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精心组织安排,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项进行核查。同时,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标准化水平,高质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围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问题检视、整改落实,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二、整治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谋划策划把握不精准、前期论证不充分、随意变更设计、可研评审把关不严、施工管理混乱、项目审计申请不主动、竣工验收不及时、私立小项目、项目管理单位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 (一)政府投资项目谋划策划把握不精准、前期论证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强化项目谋划策划工作,做到科学谋划、精准投资、充分论证。紧紧围绕陕西“三个经济”(门户经济、枢纽经济、流动经济),《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延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和高质量发展,谋划策划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的大项目好项目,大力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今后,对列入每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盘子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强化建设资金来源要素保障,并由县财政局和项目单位联合出具资金来源证明。对无上级专项资金来源的项目、县级财政出资的非上级硬性考核指标要求的项目和县级财政配套数额较大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重点建设计划。(牵头单位:县经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二)政府投资项目可研评审把关不严、随意变更设计的问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延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审批制度,原则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设计,确需对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变更,并依据有关规定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原审批部门变更批复后,方可进行施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三)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管理混乱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项目施工管理安全有序。(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申请不主动、竣工验收不及时的问题。对于原县经发局立项批复的项目,由县经发局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对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立项审批的项目,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对于经过全流程审核备案的计划外项目,由县审计局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县经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审计局要积极督促项目单位提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项目单位也要主动报送项目审计和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以便及时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坚决杜绝项目长时间开而不建或建而不完等违规现象发生,严禁出现“半拉子”工程或烂尾工程。(牵头单位:县经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五)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互相推诿扯皮、私立小项目的问题。各项目单位应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严禁私立小项目,对确需实施的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盘子之外的所有财政投资项目和各类专项资金项目,不论投资大小,必须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报县经发局备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牵头单位:县经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经发局局长担任,县财政、住建、审计、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重大项目办,由县重大项目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专班,形成县、镇、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具体目标任务限期整改到位。 (二)分类推进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把调查研究、问题检视、整改落实贯穿到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分类列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初步整改,取得实效。对于确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制定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10月30日前,将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实施方案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问责。县委督查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跟踪指导,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消极应付的部门单位严肃批评,督促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肃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确保“三保”支出需要的通知》(陕财办〔2019〕75号)文件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着力解决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部署,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任务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全面保障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切实做好稳财政、防风险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预算编制不到位和被动调整预算并存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时,部分单位主要领导不能亲力亲为,往往不考虑财政实际承受能力以及下一年度的具体工作任务,由财务人员随意申报,将一般性支出高标准、高要求的列入预算,而忽略了下一年度的刚性民生配套。甚至个别部门出现“先上车、后买票”等事项,扰乱了正常的预算执行,挤占了部分专项资金兑付。 (二)财政和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财政部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严格,导致国库资金难以满足实际拨付资金的需求;部门单位收到资金后,没有按原用途使用,形成存量资金;财政部门从各单位账户结余的资金中借用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移民搬迁等项目建设。 (三)公务费使用不甚合理的问题。部分镇街、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预算不细化、不精准,执行中随意调整用途;部分单位年初预算时无法将临聘人员工资等纳入预算,预算执行时将公务运转经费用于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四)“吃空响”和临时聘用人员并存的问题。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在职人员因事、因病、借调等原因,长期不上班,疏于管理,形成“吃空饷”现象;工作任务没人做,迫使个别单位临时聘用了大量工作人员,增加了开支;各镇街、各部门随意聘用灶务人员、门房保安、保洁人员等加重经费负担。 (五)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发放不严的问题。各部门对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到人到户的资金未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个别年满18周岁或已去世,但仍享受遗嘱补助;个别老红军、老八路、离休老干部已过世,但还在享受财政补助;集体林管护员、生态护林员、畜牧员、卫生员等临时人员有重复现象;城乡低保、高龄补贴、医疗救助等发放审核不严。 (六)项目管理不善问题。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在个别项目实施前,调研论证不充分,导致土地、消防、规划等违规或违法,形成烂尾工程。部分项目实施后,起不到预期的效果,导致资金浪费严重。比如:个别新建大棚空棚运转;个别移民搬迁项目入住率不高等。 (七)办公用房配置不均衡问题。近几年,部分单位新建了办公大楼,比如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等,从全县人均办公用房面积来看,是有盈余的,但依然有个别单位因没有办公用房在外面租赁的现象,增加了开支。 三、整治措施 (一)规范预算管理,强化源头控制 针对预算编制不到位和被动调整预算并存、财政和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务费使用不甚合理的问题。整改措施: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前,印发预算编制规范及标准,制定相应考核办法,2020年预算编制时要全面实行“零基预算”,专项业务费严格按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重新核定;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单位按照预算编制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工作职责和任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盘子,做到多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将支出预算分为工资、运转、刚性民生配套、其他民生配套等四部分,做到应列尽列;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全县财力情况,认真贯彻中央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扶贫、保债务还本付息”的先后顺序编制政府综合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不管是预算内资金,还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部分单位年初应列未列预算的现象,且需要追加预算的,要相应扣减单位公用经费,并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力推广“财政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预算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将“财政云”核心系统于2020年在全县全面实施,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审、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等财政核心业务的管理,并逐步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纳入“财政云”核心系统,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全县预算单位 时间安排:10月底,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完成全县“财政云”核心系统业务培训;11月完成预算“两上两下”编制任务,试运行“财政云”核心系统;12月底,完成2020年预算编制,并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查通过;2020年全面运行“财政云”核心系统。 (二)加强在职人员管理,严格审批聘用临时人员 针对“吃空响”和临时聘用人员并存的问题。整改措施: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单位作为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好人员考勤关,对长期不在岗且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人员和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的,终止发放并追回损失。单位工勤岗按编办工勤岗编制确定,雇佣临时工必须要经过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雇佣期限不超过1年。凡不符合规定的零时工,在预算编制时一律不安排经费,在预算执行时,不予报账。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及全县预算单位 时间安排:11月30日前,人社部门制定出台《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临时人员申请及报备管理办法》,全面摸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人员现状和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因事、因病、借调等原因长期不上班以及县内调动、不办手续等情况。明确和规范各单位编制外聘用临时人员的申请、批复、聘用报备等程序和内容要求,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聘用临时人员的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严格审核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针对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发放不严的问题。整改措施:由财政部门牵头,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能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同时,对全县所有领取财政补助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摸排和清理,主要针对低保、五保、60年代精减退职、遗属、老民办、八大员、伤残人员、乡医补助、计划生育后遗症补助、高龄补助、独生子女补助、计生专干补助、失独家庭补助、残疾人两项补助、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补助、代教人员补助、老解放补助、老八路补助、红军遗属、参战退役军人补助、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子女补助、烈属补助、涉核人员补助、带病回乡军人补助、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伤残军人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补助、集体护林员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人员,对不符合要求、虚报冒领、骗领等现象,该停发补助的一律停发,该清退出补助范围的坚决清退,该进行责任追究的严格进行执纪问责。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残联,县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教育与科技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 时间安排:10月底前,财政部门完成清理安排部署工作,制定相关清理要求。11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财政部门。12月底前,财政部门完成清理对象10%以上的抽查,并将整体清理情况汇报县政府。 (四)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加强项目绩效考核 针对项目管理不善的问题。整改措施:各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充分调研和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决策领导对项目的实施实行终身负责制;经发部门要严把项目立项关,对没有资金来源或不具有可行性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要将绩效评价贯穿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下一年度的项目。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时间安排:11月底前,完成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管理和审批办法。 (五)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针对办公用房配置不均衡问题。整改措施: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合理配置各单位办公用房,全县所有单位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打破修建单位即为用房单位的惯例,在优先安排建设单位办公用房的基础上,剩余办公用房交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调配使用。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时间安排:11月底前,完成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占用情况排查摸底工作,形成初步调整意见。12月底前,完成办公用房分配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单位按方案调整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维护部门单位机关正常运行的根本,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办事的有力保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定期研究、组织协调以及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按期开展,各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安排意见,各负其责,按期完成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对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政治责任思想认识,充分履行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责,带头执行和发挥审核监督职能,确保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二)强化制度执行。各牵头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使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财经纪律意识,形成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决不触碰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达到优化财经秩序的目的。 (三)严肃执纪问责。县委督查室要发挥监督的重要职能,要将解决问题作为整治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仅要通报曝光,还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曝光”,对群众是否满意进行“再评议”,对于仍然没有解决到位的、群众仍然不满意的要从重处理、一抓到底,确保曝光一件、解决一件。 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优化各项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达到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基层群众明显受益,实现市场活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持续增加、税收收入不断增长、企业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整治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是各部门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到位、服务不主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到位、窗口授权不充分、滥设门槛、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重审批轻监管、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利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一)各部门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到位和服务不主动的问题。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主动作为,以服务企业群众为宗旨,在企业层面上建立营商专员服务机制,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在项目层面上坚持县级领导包抓项目制度和重大问题县长直通车制度,实行问题销号式管理,全程跟踪服务。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八办三组及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办理方式,制定“最多跑一次”清单,做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现场可阅。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要求进行流程再造,“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三)窗口授权不充分、滥设门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功能。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办理,各入驻单位要将业务骨干及时派驻到政务大厅,坚决杜绝“窗口受理、体外循环”现象。二是完善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服务规范,实现无差别服务。三是加大授权后业务培训、跟踪指导服务,解决窗口承接事项落实难问题。四是严查特许经营领域“非禁即入”落实不到位,市场准入额外限制多、滥设门槛,各类市场主体不能平等参与项目投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高,未做到一次性告知、办事“踢皮球”,让企业、群众到处跑、反复跑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四)吃拿卡要的问题。坚决查纠在职权范围内,人为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备案等事项,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增加实施障碍,违规审核审批、越权审核审批,以及在项目审批、落地、推进等环节中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坚决查纠“管理”意识根深蒂固,“衙门”作风习气严重,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生冷硬推及“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办事流程不公开、办事指南不易懂,服务流程不优、并联审批不畅,部门内部审批流转慢、跨部门审批环节多、时间长,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办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六)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严格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建立健全适合我县实际的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夯实监管责任。 牵头单位:县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七)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加计抵减及留抵退税等各项政策,确保纳税人对各项税收优惠应享尽享。二是加快退税进度。对于系统更新前征收的税费,经核实属于多征的,加快办理退税手续,确保应退尽退。三是继续加强税收政策辅导宣传,重点梳理不易理解和操作有难度的政策,结合纳税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辅导,确保纳税人能懂政策、会用政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协税护税相关部门和镇街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八)利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利企利民政策,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对接市场了解实际需求。二是制定年度利企利民政策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全方位开展对中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政策文件的宣传。三是将利企利民政策和营商环境知识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一线工作人员了解政策、熟知政策,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营商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经发局局长担任,县财政局、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委督查室、商务办、营商办等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营商办,办公室主任由县营商办主任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督导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问题台账,将调查研究、问题检视、整改落实贯穿到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于10月30日前,将整改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机制,提高实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责任单位,每周调度1次,并进行通报批评。各部门也要结合具体整治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单位要将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加大宣传力度,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四)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委督查室、县营商办要采取现场检查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镇街、社管中心,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单位严肃批评,督促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