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出台《关于市本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意见》,提出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22条举措,通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打破支出“基数+增长”的固有僵化格局,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明晰“1个事权”。规范市级支出责任,部门提出预算申请须以本部门承担的财政事权为基础,做到不包办、不代办;增强县区资金使用自主权,凡直接面向县市区的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或县市区整体竞争立项的方式切块分配下达,县市区结合实际,自主安排使用。 二、健全“2个标准”。健全预算定额标准,调整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通用项目分类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健全民生支出保障标准,部门在地区民生政策标准制定上,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落实民生支出保障备案机制。 三、规范“3个资金”。取消低效、重复、零散和部门二次分配专项资金;推行涉企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把散落部门的涉企资金整合归并,统一分配、统筹使用;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四、制定“4个原则”。部门(单位)不得以上年支出基数和历史惯例做法作为谋划项目的标准和依据;对未入库管理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合理排序、星级管理;部门项目经费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部门5万元以下(含5万元)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 (责任编辑:) |